中國向聯合國提交人權報告 稱中國走特色人權發展道路

國情動向

發布時間: 2018/11/06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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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今天(6日)將對中國人權狀況進行第三次「普遍定期審議」,中國政府已提交了國家報告,稱世界上沒有普世的人權發展道路,並稱中國「人權事業」始終以習近平思想為指導,「走中國特色人權發展道路」。
 
美國之音(VOA)報道,中國政府提交的這份報告一如既往羅列中國所建立的行政法規和參加的國際公約數字,舉出一系列生存權、發展權方面進展的資料,聲稱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方面,中國做到了「慎用死刑」、積極「反恐」並「減少羈押性強制措施」等。

指中國「人權事業」始終以習近平思想為指導
 
報告還讚揚「中國建立了最大規模的基層民主選舉體系」、「婦女在國家民主政治建設中影響力日益增強」、「公民的民主監督權利得到進一步保障」。
 
在宗教自由方面,報告說,「國家依法對信教公民開展集體宗教活動的場所進行登記」。

在新疆的維安警察。

 言論、新聞媒體自由方面,報告說「中國是世界上互聯網用戶最多的國家,互聯網普及率超過全球平均水平」,「網民通過網絡新聞評論,論壇,博客,微博,微信等互聯網平台發表言論,對各級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對公務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

在少數民族權利方面,報告說中國約有「40部法律法規對少數民族使用和發展自己語言文字作出規定」;西藏「生產總值連續24年保持兩位數增長」,「新疆持續開展民生建設年」。

23國向中國提出書面問題 包括9國提及新疆

報道指,中國政府這份報告是基於有選擇地接受2013年上次審議結束時各國提出的建議的基礎上寫成。當時各國共提出252項建議,中國拒絕了其中的48條。
 
遭中國拒絕的48條包括:敦促中國批准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等公約,並設立國家人權機構,保障人權衛士、記者和其他民間社會活動人士;公布死刑適用情況的官方統計資料;不再使用騷擾、拘留、逮捕以及強迫失蹤等非法措施控制和壓制人權活動人士及其親友;對和平行使言論自由、結社和集會自由或宗教和信仰自由的個人,停止一切刑事起訴、逮捕和其他所有形式的恐嚇行為等。
 
本次審議前,有23個國家向中國提出了書面問題,其中9個國家提出了當局2017年以來在新疆大規模建立集中營、拘留維吾爾穆斯林的問題,這9國是英國、荷蘭、瑞典、美國、奧地利、挪威、德國、比利時、瑞士。
 
不過,也至少有另外9國要求中國分享發展經驗,介紹在經濟發展、提高農民人權、文化服務與市場建設、少數民族雙語教育、用法治管理宗教等、打擊網路犯罪方面的經驗。這些國家是巴基斯坦、玻利維亞、寮國、尼泊爾、古巴、委內瑞拉、越南、柬埔寨和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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